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高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的通知》(教外〔2018〕50号,以下简称《规范》),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高度重视,将学习落实《规范》要求与《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结合起来,立足本校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配套管理办法,不断改进来华留学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管理工作水平,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推进来华留学教育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的通知(教外〔2018〕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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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
胡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