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 推选展示活动工作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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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根据人民网、光明日报教育体育部、《大学生》杂志、中国大学生在线等单位《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要求,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26日17:00。

二、推选对象

推选对象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每所高校限推荐1人,推选人选信息及事迹需要在本校进行公示。

三、申报方式

各高校将申报材料word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bgxsz@wust.edu.cn)。报送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学校名称+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申报材料”。材料内容如下。

1.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

2.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3)。

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事迹简介不超过200字,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3.被推荐人电子照片2张。其中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横版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4.被推荐人微视频。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选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进行展示。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内容配字幕,时长不超过1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为保证作品上传顺畅,文件建议不超过100MB。

四、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实际和有关要求,调动各方积极性,推荐综合素质高的大学生先进典型。

2.各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逾期将视为放弃。

联系人:湖北高校思政网 曹琳,13163313490;姜涛,13437157468。省教育厅思政处 李东,027-87320651。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

          2.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

          3.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xlsx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