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与达标中心验收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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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鄂教思政〔2012〕13号)和《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和达标中心第五批立项建设及有关复核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厅组织专家组对未通过首批和第二批立项建设示范(达标)中心验收的高校进行整改后的复核验收,对少数立项建设期满但未如期参与验收的高校进行验收检查,对截至目前未获得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立项建设的高校进行立项检查,经材料初评、实地考察、工作测评、综合评议和研究讨论,拟同意武汉大学等7所高校通过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挂牌建设,湖北中医药大学等2所高校通过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华中农业大学等10所高校通过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挂牌建设,湖北恩施学院等10所高校通过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立项建设;其他14所高校未通过检查评估,须经过一年的整改后申请复评。现将拟通过评估的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达标)中心挂牌(立项)建设高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如有异议,请与省教育厅思政社科处联系。联系电话:027-87328009,电子信箱:hbswjygw@163.com。
湖北省教育厅
2022年2月21日
附件:1.拟通过验收评估的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和达标中心挂牌建设高校名单.pdf
2.拟通过立项评估的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和达标中心高校名单.pdf